南京华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智慧餐厅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664-1860SUMEC9C152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南京华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南京华宁电气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2.1采购服务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智慧餐厅改造项目 | 1 | 项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2采购范围: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地点:南瑞集团江宁基地1号及2号餐厅、南瑞路8号园区餐厅、江北园区餐厅、昌平基地员工餐厅(北京)、珞瑜路园区员工餐厅(武汉)。
2.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3.应答人资质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应答人及其应答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3.2应答人及其应答方案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应大于等于3000万元;(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自2014年以来)的经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3)应答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经营包括智能计费终端设备或智慧餐台生产、设计、施工,若应答人为系统集成商须有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四级及以上;
(4)应答人提供的餐具须有省级以上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环保达标检测报告,提供的设备产品应获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
(5)业绩要求:至少提供1份企业近二年(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6)应答人应在南京、武汉、北京设有服务机构。(应答文件中应写明服务机构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9)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8年3月30日起至2018年4月7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附件格式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汇底单一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人收到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至《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4.2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3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提交)
5.1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10:00。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应答文件。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及其电子版U盘,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邀请方式,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
7.合规声明
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联系方式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微信同号]
邮箱:1062178398@qq.com
QQ: 1062178398 [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